“上面写道‘陈州都督袁伦之匕首’,大人们看清。”他将匕首给卢德光看了,卢德光又递了按察,确凿无误。
“好。那你说我与陈书办有何冤仇?”袁伦有些强撑精神了。
“你给当年的那个同知写过信,让他调陈书吏入筹事房,可是?”叶永甲拿出一张文书,问道。
袁伦眯着眼看了一番,章是同知盖的,于己无关,若一口咬定,恐此案便没了眉目;他却想着认了此罪以避杀人之大罪,遂认道:“我给他谋了职,这我倒认。但我既为他谋利,说明我二人本是同心,何必杀他?”
叶永甲见他中了计,便继续说道:“陈书吏后来被指勒杀王伯一。”
“这怎样?”
“他因此进了监牢。”叶永甲道,“然后他写了递到省里的一份状告,告您指使杀人,然后您却将那份信截下来了,我们再无见过;那日晚上,陈书吏就死在监狱,刺客留下这把匕首。”
“这……”袁伦额头沁出汗珠,闷声不语。
“既然都督未令陈书办去杀人,为何要遣刺客去动手?袁都督是犯了两条人命!”
对袁伦来说,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他愣了半晌,再吐不出一个字,茫然地看着叶永甲。
“按察大人……”卢德光用乞求的眼神望向他。
“证据已板上钉钉,疑犯亦无话可说,案子可以结了吧。”按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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