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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剑指东瀛(七十)请临汉阳 (3 / 6)

作者:云无风 最后更新:2025/5/13 0:53:41
        这类事例中国历史上不少,唐朝的永贞事变是如此,唐宪宗的暴崩也是如此。

        历朝历代关于军兵制度的设计,都徘徊在这几对他们无法克服的矛盾之中。理解了这几对矛盾,那么对历史上各个王朝对军兵制度的设计,及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现象,可以比较容易理解。

        这许多设计看来都是为了保持一支常备不懈的军队,而这些兵将不相习,被养起来的长期没有经过战争历练的军队,一旦面临战争就可能会迅速地瓦解崩溃。

        卫所制度的设计,实际上是只能起销兵的作用,这一点明、清两代的历史都可以得到见证。不过高务实依然要在朝鲜设立卫所,目的就不那么单纯了。

        这里就该转头说下总兵制度了。

        洪武时期,若有征讨,则派遣公侯伯及三等直属都督担任总兵,奔赴沙场。在当时有六总兵,分别为:云南、大同、广西、辽东、宣府、甘肃。这些军政设置表明,镇守总官兵已由临时任命改为常设。

        据记载,永乐时期地方便已设镇戍官,但后世几经起伏,废而复立,直至弘治时,方设守备署,成为常设。

        洪熙以后,总兵官在各地已被纷纷添设,经宣德、嘉靖、隆庆、万历年间的不断增设,如今大明的总官兵驻守各地后已将原都指挥使的地位取而代之,一跃而成地方最高武职官员。

        至此,大明的军事制度已经发生了沧海巨变:“洪永以后,边患日棘,大将之没,遂成常员。”这种制度在一些史籍材料中被称为“镇戍制”,但视其设置情况,或许用“营兵制”来称呼会更为准确,而且可免去与卫所之混淆之弊病。

        什么叫营兵制?高务实为什么既说要设卫所,又说要设总兵?

        营兵制这玩意儿有点复杂。大抵兵营中的武官的任命,根据具体事例进行商榷,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其等级有五种,分别为镇守、协守、分守、守备、备倭,官衔大小则分多等,分别为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此类皆称为将军,以下又分为都司、守备、提调、千总、把总、百总,都称为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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