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洪武年间的三次定俸,俸禄极高有争议,那么在雍正年间,俸禄之高,乃是中原王朝两千年以来最巅峰。
苏州府长洲县的县令,在雍正年间的年俸,高达一千两雪花银。
以苏州米价进行折算,这位县令在大明朝的俸禄也高达九百两。
于谦住的九重堂,乃是淇国公府改建,养着不少人,一年要花将近九百两银子。
这位雍正年间的苏州府长洲县令的年俸,等同于一个于少保一年的花销。
可是于谦是从一品,那位县令是正七品。
大明正七品的年俸是九十石米,按京师米价折合为四十五两。
但是雍正年间的贪腐案,也是层出不穷。
雍正为清朝的官吏们加俸,是因为他在推动火耗归公。
一直到光绪年间,清朝都是执行的大明的一条鞭法,用的黄册和鱼鳞册,都是万历十五年核定的黄册和鱼鳞册。
甚至连崇祯末年,为了平辽,征辽三饷都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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