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奴隶并不受大明律法的保护,也不受劳保局的保护,大明出现奴隶,蓄奴之风骤起,就变成了一种必然。
比如河套地区眼下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即便是走西口和农庄法调动了一定的积极性,补充了一定的劳动力,但是依旧缺口很大。
徐有贞走后,河套地区的水利工程并没有停止,一条三百里长的景泰安民渠只是一个开始,一份超过了一万里的水利安民策,是徐有贞留给河套地区的财富。
但是如何将这条万里水路彻底实现,是需要人力一点点的开凿。
靖安五原府的有将近一千五百里的沟渠需要修建,大约需要两万人不眠不休的劳作两年,如果全都用大明人,那就需要支付二十四万银币,这还仅仅是劳动报酬支付,还有行政成本需要支付以及物料。
而皇帝陛下、户部尚书只给了十万银币,如何完成这一千五百里的沟渠开凿?
如果使用奴隶,就可以节省大量的支出,甚至还有贪腐的余地。
作为五原府的知府,这个时候,就自然会选择奴隶去完成,哪怕这个知府是极为清廉,持节守正之人,他的选择也是使用奴隶。
使用奴隶可以节省大量的劳动报酬的支出,也可以减少百姓的劳役,并且将这些劳役用到其他的地方,比如垦荒,比如修筑城墙、修筑河堤、炸毁黄河冰面等等。
除了奴隶本人输了以外,商贾、官僚、百姓都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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