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看似简单的定例,却是不折不扣的削藩。
襄王的意思是宗室之内,无子者方可准许请继室,也就是说大明律中,关于四十岁无子方可纳妾的法律条文,将从民间普遍适用于大明宗室。
在此之前,诸多王府妻妾成群,豢养伶人成千上万,就连襄王在襄王府的时候,也养了不少的伶人。
大明律对宗室、勋贵、官吏们有约束效果,比如大明朝禁奴,这些宗室、勋贵、官吏们只能以家人名义,弄一些仆从。
这一绕,看似兜了个圈子避开了律法,但是也同样家眷承继,又有更多的圈子要绕,这绕来绕去,一不下心就把自己个绕进去的不在少数。
继室子八岁才能请名,女到了成丁才能请封。
这都是降袭制的延伸。
襄王忙于公务,他养不了伶人,自然别的宗室也养不得!
当然襄王这个想法,也是和朱祁钰沟通过的,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限制妾室、继室、子嗣的数量,来限制宗室的数量。
这大明一窝窝的猪,太能生了,生太多,大明都要被吃穷了,以前宗室就藩吃的是地方,现在吃的是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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