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是人,不愿意和别人一起耕种田亩,比如手里田比较多的。
这一点朱祁钰和于谦是早有预料的,自愿原则,是一个大前提。
当农庄法的效果体现的时候,不愿意加入的自耕农,也就会加入了。
“大家关心的第二点,就是陛下弄这个农庄法,是不是又要加赋啊?”
“没有的事!”
“陛下的旨意明确说了,是收成的一成半,多一分不取,多一厘不要。”
“若是有人伸手,陛下就会把他们的爪子剁了!如果有人强征横敛,陛下就会把他们吊死在树上!”
“死也不得入土为安!”
大明的赋税并不轻松,甚至可以说是繁重,再加上地方,各种巧立名目的摊派,更是横行无忌。
武装收税、抗税,夏秋二税,闹出人命,屡见不鲜。
如果不加入集体农庄,是无法保证自己的收成的,于谦巡抚地方十九年,定下这一成半,那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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