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甲将一叠公文铺在桌上,用手捋平,交付卢德光查阅。卢德光看看身旁的同知,问:
“是你给筹事房下得命令?”
同知面色铁青:“是叶通判。”
“同知大人你这就不好了,”叶永甲分辩说,“这章明明是你盖的,哪有证据说是我?”
“知府的章不在你手头?我同知衙门可拿不到!”同知见他不认,已然焦急起来。
“大人想来随时可来,拿个章盖上也没人敢管吧?”
“你……”同知一指叶永甲,又转脸与卢德光道:“卢大人,我有证据!你请陈书吏来,他肯定也说章是通判擅自盖的!”
“您知道我议过裁减六房的事,陈书吏因为这事怀恨在心,怎能说我的好话?同知这是有意坑害我!”叶永甲愤愤不平。
“好了,”缄默的卢德光终于开了口,“同知就别牵扯别人进来了,快认了为是。”
同知辩驳不过,自觉眼神发虚,颤着手摸了摸额上的汗。
审理在大堂举行。因有那一纸文书在,证物确凿无误,过程便随意得多;按律治了罪,将文书递呈行省,待省上批复过后,再议罢免之事。至于陈书吏,则因袁伦的缘故,使卢德光也不想得罪,只能让他在筹事房暂且居身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