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色批特喜欢“开会”,有很多年,他的办公室每天下午从四点开始,各色小明星轮番登场。
米高梅的创始人之一路易·B·梅耶,对于很多刚入行的女演员来说,这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和很多大制片厂一样,米高梅的签约合同里有个叫“道德条款”的东西,目的是为了将明星(尤其是女明星)打造成触不可及的偶像。
这家伙在和女艺人签约的“道德条款”规定,女明星不能结婚!
而且米高梅对于女明星必须维持处0女形象这件事格外重视。
朱迪·加兰在拍《绿野仙踪》就为此不得不打掉腹中胎儿,原因只是“观众之所以爱她,是因为她看起来像个孩子,而不是像个母亲”。
听听,这是人话吗?
要不然这些鬼佬怎么那么喜欢搞电影公司?
琼·柯林斯曾直截了当透露,当年之所以眼睁睁看着《埃及艳后》女主角的机会溜走,那是因为她不肯和老板睡觉。
她口中的老板就是扎努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