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社交。”
“以社交属性的流量来推进它旗下拍拍网的进展,我不看好这种结合,反而觉得这是1+12的方式。”
“企鹅的网店要以它的qq流量来推动发展,这个流量分配要怎么做?比如,你杜总开了个网店,它要怎么给扶持?推送你的全部QQ好友?”
“你的好友是出于和你的社交关系,还是因为你的产品便宜?如果是前者,可一可二不可三。”
“阿里本身的B2B已经挺不错,由这个资源延伸出来的淘宝有这个气象是1+12。”
“拍拍网有上市公司的资金,有庞大的社交流量,它能做出个模样,但想要拿来对标淘宝、eBay恐怕就力有不逮了。”
方卓只说到这里。
关于拍拍网的成败,除了本身流量的性质,阿里和企鹅这两家公司的性质也很关键,后者在C2C这样的战场上拿不出可以匹敌的商务运营能力,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也是相对基础的一点。
而阿里,它本身的团队就经过B2B的历练,现在又和eBay激战正酣,它内部的运营是高出几个台阶的强大。
套房里一片安静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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