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纯等三人领受了审判白莲教贼首的差事之后,便把审判大堂设在了山东按察使司衙门。三人以金纯为主审官,在审讯之前首先要做的查阅众贼的案宗。
三人查阅了众多案卷之后,顾佐说道:“惟人兄!这些案宗已经非常的明了,白莲邪教的妖人首领在老夫看来,都应该凌迟处死,陛下为何还要审判一回?”
“且不说这些贼首是否会被凌迟处死,就说陛下与我等畅谈的法制精神,就应该值得我等注意。陛下有句话问的好,佃户的儿子杀士绅的儿子与士绅的儿子杀佃户的儿子是否同罪。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正确的理解陛下的思想。”
“惟人兄是说陛下希望我等宽恕这些妖人吗?若真是如此岂不是便宜了这些反贼。不用严刑峻法岂能震慑心怀不轨之辈。”
“陛下的目的不是杀人立威,而是通过这一次的审判让世人知道,大明朝是一个说理的地方,该不该死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
老夫那天觐见陛下的时候说的那番话,陛下虽然没有表态,但是老夫感觉的到,陛下是赞赏的,陛下并不希望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
不然陛下也不会将民政大权交给内阁,可是内阁是如何经营朝政的,短短几年时间把一个户部财政有盈余的国库折腾光不说,到现在连官员的俸禄都快发不出来了。
你让陛下怎么想?说我等无能都是轻的,一个祸乱超纲的罪名是不是一点儿都不冤枉。陛下可有对内阁诸臣处置?”
“这是为何?”胡概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不禁问道。
“这些年陛下一直委托老夫整理编纂新的大明律法,并且要求一切的法律条文一点要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含糊其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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