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都府,录事参军叫司录参军,而其他判司称曹参军,比如司户叫户曹参军,司法叫法曹参军,以和其他州府区别。
这边的品级也要比其他州府高一些,正七品上。
注意,曹参军和曹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是官,一个是吏。兵曹参军从七品,兵曹只是小吏。
判司在其他州府是从七品下至从八品下。前面说过,只有到了正七品,才算是真正的进入了官圈。
司兵曹对应兵部,司士曹对工部,司法曹对刑部大理寺,司户曹对户部吏部,司功曹对吏部和礼部,司仓曹对太仆司农两寺,有一些会兼充勋考。
其实这个相对并不标准,这也是大唐吏治的最大瑕疵,就是不清晰,上下对应比较模糊,地方上的职能权责随意性很大。
这就造成了一个现像,就是夺权。大家都有这个权力,凭什么你做?于是司仓夺司功,御使夺宰相。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能在史书上看到一些完全不能理解的现像的原因,就比如窦参,一个御使中丞,竟然可以专权,逼宰相辞职。
李实一个京兆尹,可以把吏部尚书监禁起来逼他画押下任命符。
这个时代职务并不能决定大势,而是要靠个人性格和能力,皇帝宠信的,强势的人往往就能获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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