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充实,不美好,但能过。
也仅此而已。
如果自己真是一个七岁的小孩子,早就饿死街头了,什么用米和篮子捕猎,什么蹲守野兔子,什么做尖长矛杀一些比较大的动物,都不是一个七岁小男孩做的。
不过,如果自己装的可怜一点,还是能够在李府做下人讨口饭吃的。
但是尊严不行。
自己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如果自己做了下人,那就不是简单的温饱问题,而是尊严问题,身份问题。
不是较真,也不是自视清高,是因为真的不行。
要签卖身契的。
这意味失去自由,每天干活做的事情也出不了李府,那可能就真的一辈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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