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大明的百年变迁,对于最终大明覆灭的原因,他多有思索,一个王朝的倒塌,必然是有种种错综复杂的原因。
但是,就大明而言,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过分的优待士人了。
这个士人,包括未入仕的读书人,已入仕的官员,甚至包括已致仕的乡绅。
认真细说起来,这其实和太祖皇帝有关,他老人家虽然对吏治下铁腕治理,但是对于读书人却是十分优容的。
这种优容,最开始是身份地位上的,譬如举人见官不跪,后来发展到待遇上,考取功名的读书人,可以免徭役,税赋,再到后来,刑案之上,也给予了这些士人一定程度的豁免权。
以至于刑部这个执掌天下刑名的最高法司,除了承旨廷鞠,对于官员犯罪,几乎没有审理权,而被朝廷上下视为常态。
这很不正常!
固然,官员的行为有都察院监察,但是,科道的监察是有其缺陷的。
第一,科道官员只有监察权,而没有审讯的权力,查得罪状之后,需要呈送给朝廷,由朝廷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另派大臣前往查证,随意性比较强,中间可以活动的空间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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