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环摇头“不知道,但好像就在附近。他常来我们超市买东西。”
田春达决定顺着这条线索査下去。
田春达和郝东去辖区派出所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张志明的住址道北胡同32号。那里离“福瑞”超市很近,是一栋四层水泥预制板的住宅楼。
敲张志明住房的门没人回应,田春达让郝东用打开房门。进到里边一看,房间里乱七八糟的,好像居住人多少天没有回来了。问邻居也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去哪里了。
从派出所里查到的底卡上显示,张志明,24岁,独身,无固定职业。照片上的他样子很普通,小眼睛,鼻子有些扁,头发比较浓密。
邻居说有时有姑娘出入张志明居住的房间,但不像是特定的情人。邻居看了田春达拿出的彭伟男照片说,见过这个人出入过张志明的房间。
田春达对郝东说”目前只有那张超市的收据是唯一的证据,但还无法确定张志明是不是杀人凶手。我们先要找到他询问,视情况再决定是否以‘犯罪嫌疑人’拘留。“
三天后的晚上,监视张志明住宅的刑警发现张志明回到住宅了,他们立即跟了上去,要张志明一同去一趟刑侦支队。
突然接到刑警让自己到刑侦支队接受询问的要求,张志明吃了一惊,他睁大不大的眼睛大声说“我可没有什么违法行为呀。”
刑警冷冷地回答说”如果查出了问题可就不是这么客客气气地‘请’你了。”
张志明只好无可奈何地一同前往。因为他明白和警方对抗将对自己的处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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