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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难辩6、7、8 (3 / 4)

作者:长春雪淞 最后更新:2021/11/27 4:59:01
        死尸身上除了穿件司空见惯的普通连衣裙以外,再没有任何可资判明其身份的物品了。不用说携带的物品,就连鞋袜、手表、项链、耳饰、戒指一类的东西都没配戴,甚至连裙子上的商标也都被撕掉了。一定是犯人为了掩盖死者的身份把所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全部取走了。

        刑警虽然在现场附近仔细搜查了一遍,但没有发现罪犯遗留下的痕迹。田春达分析,尸体可能是被罪犯强行扭曲放进轿车后备厢里,然后在夜里开车到白阳江边,将尸体抛进江里。尸体被水流冲进了双龙水库。所以水库边没有发现罪犯作案痕迹,这里不是杀人现场,也不是抛尸现场。

        尸体被运回市公安局后,法医进行了解剖。结果查明死者胃里有砒霜痕迹,系中毒而死。死亡时间已有一周左右。

        死者血型为b型。从身上的一些特征来看,右上颌第二小臼齿是正治疗中的龋齿;右膝盖上有块疤,右下腹留有做过盲肠手术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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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被发现了!”

        虽然吕强心里对这一事态做好了精神准备,但当他果真看到发现尸体的报道时,怎么也抑制不住内心的不安,好像看到了一丝不祥之兆,心里暗忖如果向江里抛尸时给尸体拴上块大石头,让尸体沉入江底就好了。但事到如今,已是后悔莫及了。再说,当时江边很难找到大石头,又怕别人看见,匆忙抛尸。

        他又自我安慰“不要紧,我没留下任何可资判明身份的物品,即使万一判明死者身份,也没有人知道她和自己的关系。再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自己和刘畅的关系败露了,也毫无证据说明是我杀的。以往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一个罪犯所施行的本来是天衣无缝的犯罪,但由于疑神疑鬼而自掘坟墓。这时自己应该做的事是沉着静观。

        刑侦支队案情分析会上大家议论纷纷。最后田春达作出决定,将以下七条作为当前搜查工作的指导方针。

        (1)从被害人的穿着来进行身份判断;(2)从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人中进行调查;(3)因为死者龋齿在治疗中,故可向牙科医生作调查;(4)向做过盲肠手术的医生调查;(5)调查包裹尸体的帆布及麻绳的来路;(6)对被害人的指纹进行鉴定,并向罪犯信息处理系统的资料进行核对;(7)通过公布认尸布告等行动查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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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达委托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室根据死者脸部形状,用电脑造形技术复原了水库女尸的面貌,再把复原像拍成照片发送全省。印有女尸面部复原照的寻查告示在全省各地的警察局、派出所、街头告示栏、车站、影剧院、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广为张贴。

        这一招立即引起了反响。一名青年妇女一遍又一遍地看了张贴在商店门前的告示后,神色紧张地向商店附近的派出所警察报告“你们张贴的那张寻找尸源的告示我仔细看了,那人特像我的一个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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