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顿,他又问道“敢问殿下,不知陛下对赵国公之谥号可有计较?”
周朝初年制《谥法》,对“谥号”之制度予以规范,周王室与春秋各国广泛实施,入秦之后,秦始皇认为谥号有“子议父、臣议君”之嫌疑,是为不敬,故而废黜,直至西汉之后又再度确立。
何谓“谥号”?
简而言之,便是以一两个字对一个人的一生功过做一个概括性的评价,算是盖棺定论。
“谥号”起初之时,只有“美谥”,并无“恶谥”,至西周共和之后,因周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等劣行而被谥为“厉”,方有“恶谥”之存在。
《谥法》之中选定了一些具有固定涵义的字,以供确定谥号之时选择。
譬如“文”则为“美谥”,何谓“文”?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
譬如“哀”,何谓“哀”?早孤短折曰哀恭仁短折曰哀德之不建曰哀遭难已甚曰哀处死非义曰哀……
所谓“雁过留影、人过留名”,华夏文化对于身后之命无比重视,即便大奸大恶之徒也希望能够在死后得到一个正面的评价,所以许多人即便内心残暴,表面却要正义道德,极尽所能对自己的心性予以约束,不愿留下千古骂名。
当然,人性这个东西有些时候是控制不住的,有些时候也是事与愿违的,原本想着功盖千秋、盛世煌煌,结果却落得一个社稷倾颓、千古骂名,譬如隋炀帝……
谥号施行之后,逐渐发展出一些“为尊者讳”的意思,比如皇帝谥号之制定,一般是由礼官拟定、新君宣布,然而若皇帝是个昏君,总不能让他的臣子与儿子如何制定一个“恶谥”吧?毕竟有违孝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