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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总百揆(四十)指示(下) (4 / 6)

作者:云无风 最后更新:2025/5/13 0:53:41
        不等王庭撰和熊廷弼发问,高务实继续道:“所谓权、责,无非所命所辖也。举个例子,如果前线打得不好,只要此时莲塘已保供应不匮、飞白已使纲纪不紊,那么战事不顺之责,我便唯刘省吾是问。至于你们二位的功劳,该有的一点也不会少,不受刘省吾影响。

        换过来,如果刘省吾前线需要的物资,莲塘你不能足额供应,最后吃了败仗,那么首罪便是莲塘你了,刘省吾反倒是次罪;而如果军纪不整,发生了一些违我军令之事,则无论战胜战败,飞白你都难辞其咎。”

        熊廷弼本来想等王庭撰先表态,但王庭撰似乎陷入了思考,一时未曾言语。

        他担心冷了场,元辅面上须不好看,因此便先开口道:“廷弼此去,已然做了马革裹尸的准备,既然死都不怕,自然也不怕杀人。今日元辅既然说得这般明白,那廷弼也敢立下军令状:若此战军纪败坏,作奸犯科者我先斩之,而后请元辅斩我!”

        这番话熊廷弼说得斩钉截铁,高务实一拍桌子,大声赞道:“好,有担当!不过你此行要遵照的军法却与寻常不同,本阁部待会儿派人把我以往带兵时的军令交给你一份,你照那个办理就好。”

        高务实自有一套军令,这件事熊廷弼是知道的。不仅知道,甚至几乎都记得——因为高务实的军令不仅并不复杂,甚至说起来还不如朝廷的军法严苛。

        大明的军法说起来是极其严厉的,一眼望去各种“斩”、“斩”、“斩”。举个例子,将领在台上训话,下面的士兵别说交头接耳了,转头往后看一眼,那都是“按例当斩”。

        问题是,你这军法严厉成这个样子,它真的还具备较高的可执行性吗?显然不具备。也许开国初期大致上能做到,可是稍稍等个十年二十年,这种制度一定会沦为一纸空文,到最后谁也不放在心上了。

        因为,压根没人能按照这种制度带兵——谁知道哪天晚上睡觉就被手下士卒砍了脑袋去。非常

        高务实的治军之策就“宽仁”极了,需要论斩的罪名非常少,拢共也没几条。相反,很多按照原本军法来看属于重罪的项目,到了高务实这里要么变成了“禁闭某各不相同日”,要么变成了“罚银某多少不等两”,甚至有打扫本部最高到连级厕所一月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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