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雷凌去谈百万甚至千万级别的生意,先天上别人就会觉得你实力不足,甚至因此不和你签约都不是不可能。
但百万级别的车,那就不一样了。
说到底,还是面子问题。
只是乍富之下,李梦瑶的消费观念还没转变过来,强烈表示就喜欢雷凌。
对此,叶云也就不反对了。
反正以后瑶可集团正式建立,再把妻子的消费观念提上来并不难。
而且以后家庭用车也不可能只有两辆。
平常代步一人一辆,叶云还想好会买一辆七座的商务车方便一家几口出行。
雷凌,买了就买了,如李梦瑶所说,练手就好。
只是没想到,妻子为了省钱竟然会考虑二手车,还惹了点不算麻烦的麻烦。
反正事情已经发生,那便想着去解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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